競賽說明
每月之星
競賽開考Go
得獎公告


一、 Auto CAD組  模擬試題下載
二、 Pro/E組  模擬試題下載

 
序號 活動項目 日期

1

初賽

98年5月1日~99年1月31日

2

決賽

 

 

決賽資格審核

99年3月10日~3月26日

 

決賽參賽通知

99年4月2日

3

全國總決賽 /頒獎典禮

99年4月10日



初賽:
大專院校學生於98年5月~99年1月底活動時間內,報名參加TQC-CA工程製圖類鑑定者,均視同具備初賽資格。
決賽:
(一) 資格審核:
 

1. 主辦單位於99年3月15日前,依競賽組別每組各選出100名優異選手。
2. 審核項目依序如下:
    1.) 參賽者成績
    2.) 該科級別(專業級>進階級>實用級)
    3.) 術科總成績
    4.) 比賽使用時間
    5.) 術科各題成績,以第一題開始往後依次類比。(第一題→第二題→第三題...)
3. 每位選手僅可擇一組別參賽,若同時具備二組初賽資格者,主辦單位將取初賽成績最高為其決賽組別。

(二) 資格通知:
 

1. 決賽資格通過者,將於99年3月15日起由主辦單位發送公文至學校,並以Email發送決賽參與通知。
2. 選手需於收到公文或Email後一週內完成線上登錄作業,並傳真學生証件影本至主辦單位,始得以參加決賽。未完成登錄及傳真者,視同放棄決賽資格。主辦單位將通知備取選手進行遞補,參賽者不得異議。

傳真電話:02-25778135 工業設計校園技能競賽收
(三) 現場決賽:
 
1. 日期及地點:預計99年4月10日於台北地區舉辦。
2. 報到:
  1.) 為達競賽公平原則,舉行全國總決賽時,請參賽選手出示學生證及身分證,以證明實為本人出賽。若身分驗證不通過,將取消參賽者資格及排名。遲到者一律以棄權論。
2.) 凡參加全國總決賽之參賽者,皆可於比賽後取得個人所屬「參賽證明」乙只。
3. 決賽方式:
  1.) 本競賽以圖形繪製方式進行實地上機競賽。
2.) 競賽時間為60分鐘,決賽選手必須於比賽時間內依題目要求完成圖型繪製及填答。
(四) 試題內容:
 

1. Auto CAD組:
以術科為主,術科6題實際作圖題,總分共計100分。
2. Pro/E組:
以術科為主,術科5題實際作圖題(術科選擇、填答題混合),總分共計100分。

(五) 場地設備:
 

1. 軟體:
   1.)Auto CAD組:Auto CAD 2D 2008版
   2.)Pro/E組: Pro/E 2.0 參數實體設計
2. 現場所需之軟、硬體設備由主辦單位安排設置,參賽者不得要求另行更換其他版本。決賽當日競賽開始前請參賽者自行檢視現場軟硬體,若有疑問,於競賽開始前處理,開始後不予處理。


本競賽成績依標準答案之評分點進行電腦評分並進行全國優勝排名。
全國優勝排名以「最高分數」、「最短時間」決定名次,若成績相同時再以「單題成績」(第一題a第二題……)依序為比較基準,優先選出者為優勝。

本項競賽預計各組取前3名為「創意設計大使」及其他優勝若干名,頒發資訊獎品與獎狀以玆鼓勵,獎勵方式如下:

第一名( 1名): 創意設計大使
獎品:Aspire one 10吋時尚完美小筆電(市價約18,000元)、獎狀一紙
第二名( 1名) : 創意設計大使
獎品:iPod classic 120GB(市價約10,000元)、獎狀一紙
第三名( 1名) : 創意設計大使
獎品:2008年 Apple iPod nano 8GB(市價約8,000元)、獎狀一紙
第四名 ( 1名) :
獎品:PSP 3007主機(市價約5,000元)、獎狀一紙
第五名 ( 1名) :
獎品:Touch 超薄觸控式 4.3吋 TV-OUT MP5(市價約2,000元)、獎狀一紙
優勝(1~5名)獎狀一紙
(若該獎項已短缺難購得,主辦單位無需經事先通知,有權以等值禮品或禮券替換。)

競賽獎品及獎項如有變更將於活動網站公告。
獲頒「2009創意設計大使」之優勝選手須同意於課業之餘,協助分享學習心得。且於主辦單位及獲此殊榮之選手同意之時間下,參與主辦單位其他相關活動。(主辦單位亦提供活動參與相關助學金補助)
本競賽得獎者同意親自出席99年3月之頒獎典禮,未出席者須告知主辦單位,以利後續領獎作業。

本競賽依各選手於TQC考生網登錄之姓名、聯絡地址及e-mail等三項資料做為主辦單位、承辦單位、協辦單位、贊助單位等聯繫或寄發獎品通知之用。
提醒決賽選手務必確認TQC考生網個人資料和電子信箱正確性以利聯繫,如未能更新造成權益損失,參賽者須自行承擔,不得異議。
決賽實際入選名額將由主辦單位視活動狀況調整,參賽選手不得異議。
獎項及得獎數,主辦單位有權視實際情況,保留更換等值贈品以及酌予增減或從缺,然以不超過原總獎額為限。
參賽者報名參賽後視為了解、同意各項規定,並於規定時間內完成參賽程序,不得有任何異議。未符合相關程序者,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。
主辦單位保留延期或終止變更活動內容或終止活動的權利。
本活動辦法如未盡事宜及競賽相關事宜之調整、變更,主辦單位有權隨時補充解釋之,並於網站上公告。